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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命悬新邮政法 上百万人可能面临失业

 更新日期: 2007-4-18 14:12:39  阅读次数:  作者: 彭化英    


  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
  
   2002年,国家邮政局下发“64号文”明确规定,500克以下信件为EMS的专营范围,其他物流企业不得涉足。
  
  由于此规定对民营快递公司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不少民营快递公司愤然要求修改现行《邮政法》。新《邮政法》的起草工作由国家邮政总局负责,整个修改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自2002年4月开始。到目前为止,《邮政法》的修改已八易其稿,但仍未最终通过人大审议。民营快递的企业主们时刻留意着新法动向,可以说,新法出台将决定他们企业的生死存亡。
  
  《邮政法》修改事关民营快递企业生死
  
   “这次豁出去了,我就是那只出头鸟,吊销营业执照也无所谓。”敢甩下这狠话的人是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在关注《邮政法》修改的这几年中,他已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新修改的《邮政法》就这样出台,我准备打一场官司。”似乎刘和平已经被逼上梁山。
  
  《邮政法》修改后会怎样出台?刘和平又为何会被逼上梁山?
  
  目前实施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近几年,《邮政法》一直在进行修改,却一直没有通过。真正将民营快递企业的愤怒推向极点的是第七次修改稿。
  
  草案第七稿第十条中规定: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民营快递企业的生死令牌就在“单件重量350克”这几个字上。如果依此执行,那将意味着350克以下的国内信件全部被邮政垄断,民营企业只能经营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那么,350克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目前,市场上350克以上的信件和包裹不到快递总量的10%。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
  
  为此,刘和平义愤填膺地表示,“第七稿如果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一部‘枪毙’全国所有民营快递企业的‘恶法’,一部不具有操作性的‘恶法’,将把国内快递行业推向悬崖。”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指出:“《邮政法》第七稿不仅没有将原有的普遍服务移入市场经济,更通过邮政专营制度将快递业纳入到垄断体制中,这是违背改革原则的。”他认为,第七稿将行政规定强加在市场导向之上,忽略了消费者对于快递市场的需求。
  
  第七稿让民营企业感到恐惧,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很有可能因一部法律付诸东流。
  
  即使这些民营快递企业主们运用了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来维权,但第八稿仍然没有让他们如释重负。在第八稿中规定,非邮政企业进入快递行业需要向国家邮政总局交纳普遍服务基金,并且规定15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非邮政企业未通过国家邮政总局审批,不能随便开设分支机构。对此,刘建新表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在常规税收之外另行征收的,对快递运营商来讲无异于双重税收。刘和平认为,若真如第八稿所规定的那样,民企快递都得倒闭。
  
  民营快递如同做贼,随时面临被“围剿”
  
  近几年,民营快递依靠其灵活的经营模式,行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日渐增大,抢了邮政EMS的市场。从1995年起,邮政EMS的年增长率只有2%,市场份额从高峰时期的97%下跌到现在的33%。而从1998年以来,民营快递每年都以120%~200%的速度增长,已经做出了年销售额上百亿元的规模。目前,80%以上的同城快递,50%以上的省际快递都是由民营快递公司完成的。可以说,民营快递为我国当前的经济、商务活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邮政的市场份额虽然逐年下滑,但民营快递的发展也绝非一帆风顺。有业内人士感叹,做快递如同做贼,有时不得不“偷偷摸摸”。
  
  国内最大的快递公司上海申通快递打过一件让同行颇为感慨的官司。在一次江苏盐城市交警和邮政部门的联合检查中,以超范围经营为由两次扣押申通37件快递,并要求申通缴纳1.4万元罚款。申通第一次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将盐城邮政局告上法庭。当时,申通快递非常自信能够赢得这场官司,称盐城邮政局必输无疑,因为申通手上握有邮政部门违法查处的录像。但最后,申通快递还是选择了撤诉,因为申通不敢得罪邮政。
  
  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表示,自2002年以来,邮政部门对民营快递的查处从来也没有停止过,不过,相对不那么严厉,节奏也不是那么紧迫。即便如此,他们每年缴纳罚款也在500万元左右。一个快递企业一年被罚500万元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这些罚款最终交给了谁?做了什么?却很少有人说得清。谁来监督罚款的使用,如何让罚款变得透明,这些都是现实问题。
  
  民营快递在与邮政部门的斗法中可谓“机关算尽”。据业内人士透露,邮政EMS快递车都在车身印着统一标识,而许多民营快递公司的车不但不敢打上标识,甚至恨不得连车牌号都隐去。有人戏称,路上跑的许多没有名头的“集装箱”车,多半是民营快递公司的。在躲躲躲闪闪中生存,给不少民营快递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已发展至数万家之多,从业人员达百万人以上。其中30%为下岗工人,50%为进城务工人员。以上海为例,全市民营快递企业已有6000多家(70%左右的全国性民营快递企业总部在上海)。即使规模已经很大,但与国家邮政比起来,民营快递依然是经营上的主流、身份上的弱势群体,在邮政单方面制定的游戏规则中,随时都有可能被“围剿”。
  
  《邮政法》修改是维护邮政利益,还是规范市场
  
  快递业是最讲究速度和效率的行业。我国的快递业已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在邮政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下,邮政执法长期偏袒国家邮政一方,实行对民营快递的多方面打压。暴力执法、将邮件当成垃圾卖掉等案例的出现,说明邮政方面既没有当好运动员,也没有当好裁判员。这是《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到上海征求邮政法制定的意见时,邮政管理部门竟以主管身份阻止民营快递企业代表发言,而且提前给民营快递企业打招呼,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内容去发言,并威胁说,“否则将后果自负”。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威胁、霸权还是强权?以单一的行政手段来“管理”快递行业,很有可能南辕北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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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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