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日前,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和工作要求等。
今年,建设系统要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此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包括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排查治理的内容有: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订、论证和执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此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建设部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同时,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此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据悉,在各地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设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监督检查。
来源: 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